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部分商铺转让拍卖公告
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部分商铺转让
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1-16号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月28(星期四)下午3时,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部分商铺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约(㎡)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1号商铺 | 41.2 | 29.67 | 10 | 含公摊面积 |
2 | 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2号商铺(含二层) | 259.35 | 186.74 | 10 | 含公摊面积 |
3 | 玉山县樟村镇樟村商贸大厦3号商铺 | 44.49 | 32.04 | 10 | 含公摊面积 |
保证金足够的情况下可以竞拍任意一个标的 | |||||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永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永信评报字【2020】第008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产面积来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商铺及套房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七天内(即2021年2月4日前)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5、本次拍卖的房产因尚在施工期间,后期需要竣工验收等过程,拍卖成功后转让方需2021年12月底前交付受让方使用。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在2022年12月前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6、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物存在其他瑕疵,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载明的问题,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解决。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资料费300元,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1年1月26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联系电话: 0793-8206555 18079315663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公司网址: 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赣公网安备 361123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