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中标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的公告
关于取消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
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中标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的公告
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项目已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了开标,并经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242430元。我中心对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核查时,发现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陈玉霞和项目总工顾小豫的中级职称证书涉嫌造假,并发函征询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函:经查验,未查询到陈玉霞、顾小豫的职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 修正)第三章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第三章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第四章第五十五条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章第五十四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及《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二章“3.5.1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该项目中标人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决定取消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
如江苏蒙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取消玉山县X025南山至童坊(后叶至童坊段)养护暨水毁重建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函告我单位或玉山县公路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默认被取消中标资格结果。
玉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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