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玉山县双明镇防洪工程(四股桥段)招标公告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玉山县双明镇防洪工程
(四股桥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玉山县双明镇防洪工程(四股桥段)已由上饶市水利局经饶水建字【2019】1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山县五河防洪治理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玉山县双明镇、四股桥乡;
2.2 招标规模: 约 1212.53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0】5号文件和饶水建字【2020】105号文件规定:采用报价承诺法。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 10月10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止自行在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解密投标文件时未出示有效CA锁,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根据诚信的原则,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水利政主管部门。
7.6 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参加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招投标活动)必须接种新冠疫苗且健康码须为绿码、查验行程码、佩戴口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要求,请投标人务必重视,遵照执行。
7.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玉山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256083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山县五河防洪治理项目部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3979339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479322805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要约价 |
1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玉山县双明镇防洪工程(四股桥段) | 玉山县双明镇、四股桥乡 | 12125318.79元 | 12125318.79 元 |

赣公网安备 36112302000155号